2.4化验室要有各化验项目的化验操作规程,严格按化验操作规程执行。
2.5负责化验室有仪器的安全保障,定期维护保养化验设备,达到待用状态。
2.6按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分析数据管理
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过程控制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三年。对原始记录要求:
3.1要用圆珠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3.2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名。
3.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
3.5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数据表达出来,必须保持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4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4.1目的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4.2采样管理要求4.2.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4.2.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4.2.3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4.2.4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4.3留样管理要求4.3.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4.3.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4.3.3.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200mL;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3.4.过程控制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保留24小时。
4.3.5.外购原材料、样品保留四个月。
4.3.6.成品样品:保留四个月。
4.3.7.样品过保存期后,根据其质量变坏程度观察,并做出清理。如留样期满产品质量已变质,应作报废处理。
4.4留样间管理要求4.4.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4.4.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4.4.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4.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5.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5.1目的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5.2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5.3管理要求5.3.1检验程序
5.3.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5.3.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留样记录保存3年。
5.3.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3.5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未接到化验室领导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5.4精密仪器的管理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