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景贾平凹赏析】贾平凹《有灯》赏析
贾平凹的《有灯》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欣赏?
贾平凹的新书《有灯》讲述了农村乡镇干部的故事,围绕着综治办,即信访接待室是如何工作的。几乎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镇政府的大院里,他们在这里吃住工作,却看不到有多少家庭生活。或者贾平凹用一个刻意的故事链接把这些基层干部锁定在工作范围内,让他们的家人朋友生活可以被忽略,不必表现出家庭的冷暖。
其中,女主角“戴登”是一位年轻女性。像大多数小说中的女主角一样,她自然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她嫁给了一个画家,但这个画家在这部近40万字的小说里出现过一次,对话屈指可数,来去匆匆。“代登”的其他亲戚就更看不见了。与其说她用作品表现了对生活的追求,倒不如说“戴登”在贾平凹笔下成了一个只有作品的怪人。
当然,有灯的世界不只是工作。作为一个公认的美女,她的爱情生活自然是丰富如山河。只是在丈夫分居的过程中,她的感情生活其实是通过无数个夜晚幻想一个出远门的省委书记来完成的。用小说发了巨量的短信(每条都有几千字,数量比例无疑是整部小说的重点之一)来阐述他们的情感世界,很神奇。& mdash是的,很可笑。他们能在连联系都没有的情况下,通过长短信完成所谓的精神恋爱吗?它叫《一无所有》,《同灯》的每一个字都是真挚的,真挚的,似乎是一种因渴望爱情和孤独而带来的美好感觉。
小说结尾“代登”患有夜间梦游,语无伦次的症状,可以看作是他与省委书记恋爱交往的事实,其实是子虚乌有。只是这种病和整篇文章的重点部分,即长文短信的植入,让读者百思不得其解,意图难测,给人一种单纯喜爱美文的感觉。
把给省委书记的那条“带着一盏灯”的长短信称为美文,是非常恰当的。贾平凹像一个刚刚学会文学创作的年轻人,字里行间流露出对自己“美国文学世界”的无限热爱。在这里,“梅文”不仅仅是指贾平凹编辑的刊物,也是一种用于广泛文学阅读的审美形式。它们充满了浪漫小说,或散文式的文字,并大量使用风景和心理描写。古今中外的成语和书面语很少被塞进单词里。“美国文学”的另一个主要特点是它对生僻字的习惯用法。中国古典词与现代抒情混合在一起,形成了生肉一样的独特食物。
所谓生肉,也就是动物未经加工和煮熟的肉,你也知道,这些生肉根据饮食习惯的不同,只有很少一部分可以作为人类的食物,大部分人类是无法享用的。所谓的“美国随笔”也是如此。他们中的大多数只有华丽的外表,但他们的本质逃脱不了失败。
我无法理解世界上还有一种专门写“美文”的作家。在我看来,即使有“美文”这样的文体,那也是偶尔出现的神来之笔。所以,当贾平凹一心要创造一个“优美散文”的世界时,作为一个读者,我所能感受到的只有矫情和质朴,以及所谓的才华不足。
他非常喜欢“优美的散文”。他为什么要强行写进小说里?为什么他不能写他想写的东西?自己小说里的“诬陷”,就像一个人在性唤起时想到的情节都是关于被强奸的。至于贾平凹,就写“优美的散文”吧,不要写成小说,好吗?
当然不好。从用灯给省委书记发的短信可以看出,单纯写“美文”是满足不了贾平凹的。他的创作活力促使他成为一个女人,而她是一个深情而美丽的女人,有足够的才华去写作。只有这样,她才能发挥自如,意气风发。
我觉得这就是一个作家的“扭曲”,因为这种形式和内容不对称的东西,再美,出现在小说里,也必然会因为形式上的空虚空和内容上的空空洞而呈现出扭曲的“丑陋”。
《用灯》所揭示的“丑”,不仅仅是“优美的散文”这种形式所带来的恶臭,还包含着作家创作中所蕴含的价值观。贾平凹小说中最难找到的形象是美女,从他早期的短篇小说《月前》到后期的长篇小说《废都》,美女形象随处可见。这样的女人在被塑造成女菩萨的同时,也是一个时不时需要崇拜男人的人。他要求她们伟大,包容心爱男人的一切丑陋和自卑,甚至为了成全一个男人辉煌的未来而毁灭自己。
《同一盏灯》就像《废都》里的“唐宛儿”和双胞胎姐妹。前者用心生活几年,后者把身体和精神都奉献给那些能放得下的男人。贾平凹要做的,就是歌颂这些“伟大”的女性。
贾平凹的价值观里说不尊重女性,有点强加于人的味道,但这种启示对他来说早就一以贯之了。女人被允许在男人入侵的阴影下低头,愿意付出全部的真心,不求任何回报,甚至会偷偷溜走,不留一点让男人难堪的痕迹。至于自残、自毁、自暴自弃来成全男人的女人,也不是没有。《废都》中的“刘悦”、“孪生姐妹”、“唐宛儿”也是如此。似乎她们的美丽是天生为男人而生的,她们愿意忍辱负重,甚至这是她们向往的一件事& mdash& mdash崇拜小说主人公中的神一般的人,是贾平凹小说中大多数女主人公,甚至是唯一一个女主人公的使命。
“贱人没心没肺,玩家没意义”,这句话放大了就是“艺人都是贱人”的意思。戴着“艺术家”帽子的人可以摆弄自己的笔或相机,创作出让人感到厌恶或快乐的物品,这些物品不仅成为物质世界的展品,也可以是人类精神世界挥之不去的“印象”。就像乔伊斯要花大力气写一部像芬尼根的《守灵之夜》那样的天书一样,贾平凹可以在伦理范围内描述自己的奇思妙想。《芬尼根的守灵》是小说家们在文学伦理彻底沦丧后虚构出来的产物。它不再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件用语言雕琢的装置艺术。面对这样的艺术作品,我甚至分不清乔伊斯是真的在逻辑写作,还是随便卖弄几句。贾平凹对《挑灯》的控制,是建立在肆意蹂躏和忘乎所以的大胆上的。不是一个已婚女人不能依靠自己的精神和想象生活并顽强地快乐,而是莫名其妙暴露出来的逻辑和结构本身,这才是令人厌恶甚至厌烦的地方。
贾平凹的自信体现在对“美文”的迷恋和对美女的驾驭上。在他的体系中,必然有一种风格是依靠单一的所谓“美”就能存在的,这是中国文学从近代到当代的一大病灶。只会写纯散文的人会成为文学大师& mdash& mdash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从董桥到于,再到贾平凹亲自主编的《梅文》杂志,纯美的文字就像站在街角的美女。虽然第一眼看上去赏心悦目,但和活生生的人生伴侣甚至床上尤物还是十万八千里。真正的文学应该是身体、灵魂、羽毛乱飞的女人。
把《代登》放在一个乡镇干部的位置上,与其说是贾平凹想写一个熟悉的农村生活,不如说是想把女主人公禁锢在他想象的崇拜场景里。只有封闭野蛮才能酝酿出所谓的文明,只有干部制度(小商贩、打工仔相对稳定富裕)、乡村生活(相对落后远离大都市)、常年分离(给身体空空间,让灵魂随时飞出),才有“有灯”这个角色的成长逻辑。在作家为《有一盏灯》营造的成长空空间和营养逻辑中,她甚至可以只爱一个不知道存在与否的“伟人”,而这样完美的男人(甚至未经授权)的女人,可以称之为“国王的女人”。得出这样的结论后,作者可以在读者面前摊开双手说& mdash& mdash其实我是在夸女人。
这样的赞美当然动机扭曲,结果丑陋。就像一个道貌岸然的小说家会通过所谓的采风、深入生活来完成自己的艺术创作,然后虚构底层民众,这是虚伪的,在艺术上永远不会有效果,即使是整天混迹于上流社会的巴尔扎克、波德莱尔,在作品中以“小人物”的身份出现,也是经过凝视、揉心之后才成为作品中的人物,而不是我们想象中的简单粗暴的观察、体贴入微的描写。我们见过太多所谓的观察人的感受。当你看到一个作家向你挤眉弄眼,向你讲述盲人的按摩过程,讲述盲人荒废的一生,还不如说一句“我来晚了”来得感人,更贴近生活的真相。
蛊惑人心的情节和虚伪的理解可以是政治性的,但绝不是文学性的。这只能是拙劣的证据,而不是艺术忠诚。说实话,即使读了近二十年,今天我仍然会喜欢《五魁》、《小月亮前的书》等小说。那时候的贾平凹满口的话,拿出来的东西都是自己地里种的,但当废都变成了野蛮的横冲直撞,孤独的自我崇拜。即使这样,也能看出这是一个作家的心血,价值观不当也不会影响他的一生。到了《高兴》这部小说,贾平凹就成了一个好奇而轻浮的观察者,这不仅局限于所谓的都市题材,还有他对陌生生活的不诚实的观察和虚伪的理解。进入灾民临时帐篷,握住老人的脏手,是政客干的。很明显,我们的作家抢了别人的地盘。哪怕你写作的时候需要香烟来支撑你像路遥一样焦虑脆弱的心灵,或者你写完一部小说要像阎连科一样把脸藏在窗户里哭,你也只能拿起别人剩下的政客来玩。
我的建议是,贾平凹与其如此天真固执,自以为是,倒不如真的归隐故里,安度余生。他不是那种来相亲对象家里被叫两次“平娃”,然后吃两碗油面摸摸肚子扶扶墙就心满意足的人。而是真的把城里的房产卖了,彻底回到自己绝对热爱的村庄。一个拿着笔在格子纸上写写划划的作家,成了一个走在田间地头、在院子里喝茶的闲人,更适合一个晚年打着艺术幌子充当名人的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