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案另一当事人去年出狱 :在狱中常看动物类节目,自学动物分类学
【#大学生掏鸟案另一当事人去年出狱# :在狱中常看动物类节目,自学动物分类学】2014年7月暑假期间,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和同乡王亚军掏了两窝共计16只小鸟并进行倒卖,经鉴定,其中14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另外两只为隼形目隼科动物。两人因此分别获刑10年半和10年。此案中,由于“大学生”身份,闫啸天受到了比王亚军更多的关注。跟闫啸天父子多次提出申诉不同。王亚军在监狱里只提过一次申诉。去年8月出狱后,王亚军第一时间去到了闫啸天家。由于戴着帽子“表情神秘”,闫啸天的妈妈第一眼没认出来是他。入狱前,27岁的王亚军是当地一家汽车配件厂的工人。出狱后,王亚军又回到入狱前工作的汽配厂上班。打磨汽车配件,拿计件工资,每个月收入在6千元左右。移送监狱后,王亚军开始“想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休息时间,别人不看电视的情况下,王亚军会“找跟动物有关的节目看”。他开始自学动物分类学。界、门、纲、目、科、属、种,王亚军可以熟练的说出动物分类的专业术语,可以一口气说出燕隼,游隼,阿穆尔隼,毛隼,红腿小隼,白腿小隼等六种隼科动物。他向记者介绍,隼属于脊索动物门,鸟纲,食肉目,隼科,隼形目,再下面才是燕隼。“掏鸟案”的事实认定中,有一项为:2014年7月27日,被告人闫啸天和王亚军在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树林内非法猎捕燕隼2只及隼形目隼科动物2只,共计4只。对此,“自学8年动物分类学”的王亚军认为,“隼形目隼科动物2只”的表述没有具体到到底是哪种隼,是什么保护等级。“不能笼统地表述,要具体到是哪种隼。”8年零1个月的牢狱生活让王亚军愈发沉默,休息时除了钓鱼,他不愿过多和人交往。姐姐已经出嫁,父亲日常在高庄乡集市上摆摊给人补锅,修拉链。本月底,获减刑20个月的闫啸天也将刑满释放,家人正在装修房间等待其归来。(红星新闻)#大学生掏鸟被判10年半当事人将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