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护孙儿砍伤闹事者 改判无X罪
7旬老人护孙砍伤闹事者改判无罪,此前曾获刑8个月
2017年8月,临高县得位村70岁的杨成杰为保护时年9岁的孙儿,使用钩刀将饮酒后的杨庆全砍伤至轻伤一级。案发三年后,杨成杰被控故意伤害罪并被提起公诉。2021年3月,海南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8个月。
但是,杨成杰的家人和当地社会人士认为,杨成杰的行为是出于保护孙儿的无奈,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从轻处罚。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海南高院于2021年4月作出终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杨成杰无期徒刑,并减轻刑期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
此案的审判结果,不仅体现了法院对老人保护孙儿的理解和尊重,也体现了法院对社会关注的反映,以及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7旬老人为保护孙儿砍伤酒后闹事者获刑”案时间线
?2017年8月31日,时年70岁的老人杨成杰为保护孙儿,砍伤酒后闹事者;
?2017年9月12日,杨成杰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因年龄超过70岁不执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7月,杨成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临高县检察院审查不批准逮捕,随后被取保候审;
?2020年9月,经临高县法院决定,杨成杰被逮捕;
?2020年11月,临高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一年;
?2021年3月,海南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8个月;
?2021年4月23日,杨成杰出狱,并开始申诉;
?2021年6月26日,海南二中院驳回杨成杰申诉;
?2021年11月16日,海南高院驳回杨成杰申诉;
?2022年6月23日,海南二中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
?2023年1月13日,临高县法院重新立案并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2023年3月23日,临高县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诉;
?2023年4月19日,临高县法院裁定准许临高县法院撤回起诉;
?2023年5月19日,临高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杨成杰构成正当防卫。
此案的审判结果,也提醒了我们,老人们在保护孙儿时,应当把握好分寸,不要采取过激的行动,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法律处罚。同时,也提醒了我们,在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中,我们应当积极发声,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