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通报,2023年5月22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黄某南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黄某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南故意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又着手实施作案,意图杀死三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黄某南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其虽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从轻处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澎湃新闻报道,据参与庭审的旁听人员介绍,宣判后,黄某南当庭提出上诉。
20岁的被害人陈某萍是湛江遂溪县人,生前是湛江市一酒店会议部员工。在街上持刀杀害陈某萍的,是她的前同事黄某南。案卷材料显示,黄某南于1993年出生,高中文化,湛江市坡头区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黄某南在湛江遂溪县某公司工作。2022年3月,黄某南进入该酒店工程部任职电工,并于同年6月从该酒店离职。
案发前,黄某南长时间纠缠骚扰陈某萍,并曾一度持刀威胁其人身安全。2022年12月9日17时许,陈某萍在街上被黄某南持刀杀害。据起诉书披露,黄某南提前在陈某萍的电动车安装了定位器;被刺时,陈某萍曾向黄某南认错求饶,但黄某南没有收手。陈某萍一共被捅了16刀。此外,在产生杀害陈某萍的念头时,黄某南也产生了顺带杀死另外三位前同事的念头,动机是他认为三位前同事曾因工作、生活问题责骂、批评他,便记恨在心。为此,黄某南事先自制电人工具,并进行了“踩点”。杀害陈某萍后,黄某南潜逃,准备去电杀上述三名前同事,后在其姐姐的劝说下,黄某南才自首放弃作案。
据陈某萍的家属介绍,在5月22日的庭审中,黄某南未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道歉。对于作案动机,黄某南表示,追求被拒绝后,觉得很没面子、“不开心”,遂萌生了杀害陈某萍的想法。黄某南也承认,他曾预谋杀害另外三位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