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政府网上发布一批行政处罚的公开信息,主要是针对在地铁、公交上猥亵女乘客的违法者的罚款或拘留处罚决定,违法者均被公开姓名。
一位厦门网友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留言称,杭州市政府网上公开违法者名字,但是未公开其身份证号、近照、籍贯等信息,导致自己因为重名被误解,被朋友和同事纷纷调侃,对自己的工作和人际关系造成严重影响。他希望除了姓名外,公开违法者的身份证号等信息。针对这一留言,杭州市公安局回复称,除了姓名外,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等都是依法要隐去的内容,公安机关无法公开这些内容。
公开被行政处罚的行为人名单,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行政处罚本身就是对违反《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的公开处罚,在一定范围内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能够起到一个警示、震慑作用,同时能够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但一些网友认为,这个世界上同名同姓的太多了,比如“张伟”、“王伟”之类的名字,可能有几十万人重名,仅仅公布姓名,对同名者不公平。因为其中一个取了相同名字的人做了不光彩的事情,导致其他同名同姓者生活遇到阻碍、名誉受到损害。特别是重名率高的名字,真的会躺枪好多人。
在本次事件中,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结果是为了以儆效尤。只曝光色狼姓名,不仅会对重名者的有困扰,而且狼震慑效果也有限。如果行为人说,被公布的那个人不是我,自己只是重名而已,估计也有人会相信。在美国,这方面的处理就严厉多了,“色狼”搬到哪里,都得向当地备案,不及时备案的就是犯罪。其住址就会公布于众,任何人都能查得到,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高,体重,头发颜色,犯罪时间和记录。笔者认为,在公布信息时,能不能公布他们身份证号码的后四位?能不能公布姓名的时候附带上籍贯、年龄?这样,既不会泄露色狼具体隐私,又把其他无辜同名者“择”了出来,不会被株连。
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但需在具体问题上具体对待。杭州警方此次公布色狼名单并无不妥,但从中暴露出来的意想不到的新问题,需要立法机关面对,完善法律法规的相关细则,把握好度,为这种公开行为提供更多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