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内环高架路近宜山路附近,一辆黄色工程车骑上了高架边上的护栏,引发网友热议。据悉,这起事故是由两辆车在行驶过程中互相“斗气”导致的。那么,这两位斗气车主或涉及什么罪名呢?本报记者采访了法律专家,为您解读。
2023年5月24日17时52分,上海内环高架近漕溪立交段两车碰撞,致其中一辆工程车骑跨在高架护栏上,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涉事两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互相“斗气”行为。目前,两车驾驶员已被警方控制,警方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专家表示,如果两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互相“斗气”行为,即追逐竞驶的行为,那么他们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造成交通事故,那么他们将面临刑事责任。
这起事故引发了网友的强烈谴责和批评。许多网友认为,“斗气”是一种非常不理智和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有些网友还表示,“斗气”是一种自私和幼稚的心理表现,反映了一些人缺乏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
同时,也有网友呼吁社会加强对“斗气”现象的监管和惩戒。他们建议加大对违法驾驶的处罚力度,提高司法效率和公信力,增强公众对法治的信任和尊重。此外,他们还建议加强对公众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道德水平,培养公众的文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斗气”是一种极其危险和愚蠢的行为,不应该在任何情况下出现。我们希望通过本文能够引起广大司机和公众的重视和警惕,杜绝“斗气”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本文能够传播法治精神和文明理念,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