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学生掏鸟案”闫啸天出狱,家人拉横幅欢迎,众人吃大锅饭
当年大一学生闫啸天与一名同学在暑假期间,闲暇之余,突然想挣点外快,在一村庄树上先后掏了两鸟窝共掏了16只小鸟,分别卖给各地养鸟人,获利1080元,被当地森林公安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
闫啸天本人以及家人认为量刑过重,卖鸟不是故意行为,不知是珍禽,而是对法律的无知,多次喊冤,多次申诉未果。
服刑期间,闫啸天配合公安机关积极改造,表现良好,受过多次表扬,曾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先后三次减刑,终于于5月27日出狱返家,实际服刑8年10个月。
出狱当天,闫啸天家中拉起横幅“心存感恩,我们依然爱你!”“欢迎闫啸天同学平安回家”。院中热闹非凡,大家正在摘菜剁肉支灶点火准备做“大锅饭”,请了豫北著名的厨师,不少亲戚朋友闻讯赶来问候。
闫啸天也挺乐观,称生活是一把双刃剑,自己在狱中的这几年,认真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反思了自己的行为,认为年轻人不要轻易犯错。
当时许多人也为闫啸天被判10年刑感到冤屈,但是法律是无情的,闫啸天也算是为自己的法律无知付出了代价。千辛万苦闯过高考独木桥,成了一名大学生,本应前程似锦,因一时趣起“掏鸟窝”改变了人生。好在没有自暴自弃,而是认真改造,积极学习,不断充实自己,这也是家人不以为耻而以为荣拉横幅欢迎亲戚朋友来问慰的原因。
一个人不怕犯错误,关键是对待错误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