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河北廊坊,一段“城管动手打司机,对方没还手”的视频在网上疯传,随后被多家媒体转载,立即引发热议!
视频中可以看出,一名身穿城管制服男子对一名面包车司机动手,嘴里还念念有词,身边还有几名身穿制服的人并没有进行制止,现场有目击者称,打完第一次后,面包车司机看了他们一眼,城管再次质问“你瞅啥”的时候,司机忽然来一句“瞅你咋地”,然后城管就又对司机动了手,把眼镜都打掉了,司机全程没有反抗,也不敢吱声。
5月30日,三河市城管局发布通报:称执法过程中队员与货车司机产生了口角争执和肢体接触,目前对涉事人员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决定,接受进一步调查,并要求强化文明执法!
通报发出以后,不少网友质疑,并纷纷在评论区留言,问这也叫肢体接触?
不少网友纷纷表示愤怒,“真是穿上制服就底气十足!”“估计又是个临时工干的!”“还好司机没有还手,不然就互殴了!”
在我看来,从法律上讲,不管因何发生口角,城管执法队员动手殴打司机的行为明显属于故意伤害;从民事角度分析,这也是侵权行为,依法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说出你的观点,关注@老宋点评 ,一起学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