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3日下午5点多,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马场镇布底小学6名教师在当地凹河河滩捡鹅卵石,上游引子渡水电站放水,导致河水水位上涨,其中两名教师被水冲走发生溺亡。
教师为迎检查捡鹅卵石溺亡?官方称系个人行为
4月13日贵州马场镇6名教师去到当地一条叫凹河的河里捡鹅卵石。正当6人在捡得起劲时,突然发现上游有河水正向自己涌来,6人见状赶紧往岸上跑,结果一男一女两位老师没有跑上岸,河水已经涌到他们身上。从当时紧急的画面上可以看到,男教师李铁军已经靠近岸边,此时会游泳的他,完全有机会游上岸逃生。但是他回头看到女教师徐倩还在离河岸较远的地方挣扎。
因为情况十分危急,李地军已无法顾及自身安危,毅然回头向凶恶的河水游去,意图把陷在险境中的徐倩带上岸。结果李地军不仅没能顺利把徐倩救上岸,自己也错过的逃生的机会,2人双双被凶猛的河水冲走,彻底消失在了河岸上人群的视线中。
本来自己有机会逃生,但是不忍看孤身一人深陷险境,李地军顾不上自身安危,毅然回头向危险游去,最后搭上了自己40岁年轻的生命,留下娇弱的爱妻和两个年龄不满15岁的孩子!这是什么行为?这不正是我们社会所提倡、所以需要的见义勇为吗?这不是社会公众心心念念的英雄吗?这不是值得当地所有官民肃然起敬的英雄人物吗?但是从4月13日事件发生到现在,当地社会各界给这位英雄和英雄的家人做了什么?做得够不够?
看到这样的事情我不免会显得特别激动,完全无法掩饰自己的情绪。4月13日下午18:00左右被从河水冲走的李地军,一直到4月21日才被在下游另一个镇打捞上来。整整7天时间呀,这位英雄的尸体就一直泡在水里,能不让人动容落泪吗?每个人的生命都很珍贵,李地军的生命或许比我们在座的每个人都要珍贵,因为他是英雄。都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显然李地军是后者。作为公众我们要深知这一点,当地的各界人士更应该认可这一点,坚决不能让英雄和英雄的家人心寒。
再说说本次与李地军一同遇难的女教师徐倩,也是一个苦命的人。根据徐倩的家属透露,徐倩的父母目前是双双患重病,徐倩才不到50岁的父亲,甚至是患上了绝症。可以想象这个家庭有多艰难,现在随着徐倩的遇难,对家人和父母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很痛心也很可惜,时年26岁的徐倩,甚至还没有结婚,作为一个女孩,她都还没来得及体验做母亲的机会。
同样是来自徐倩家属的透露,4月13日被河水冲走的徐倩,在4月17号时尸体被打捞上岸。4月17日晚上,据说当地狂风大作,暴雨倾盆,冰雹也铺天盖地袭来。最后在凌晨2点左右,徐倩的尸体被救援队打捞上岸,并通知了徐倩的家属。或许连老天爷都在为这个年轻的生命落泪、悲愤吧!
生命总是珍贵而脆弱,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我相信不管是李地军、徐倩工作的学校,还是本次放水的水电站,包括当地相关的部门,和所有知道这个悲剧的每一个人,都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是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那在痛心、惋惜之余,努力安抚遇难者的家人,认认真真地把这个事件调查清楚,理清各方责任,给遇难者家属和社会公众一个交代,应该成为当地有关部门的重中之重。
但是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遇难者家属还是在向媒体控诉:事情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也没有人与她们对接,给到她们一个处理方案。说几句不该说的话,如果这个事件从一开始就能解决好,各方都能担当起自己的责任,这个事件都不用向媒体爆料,造成现在在网络上持续发酵。那问题出在哪里?很难给遇难者家属一个交代吗?
从目前了解到的信息来看,家属的诉求有两点,一是对遇难家人要认定为工伤死亡,二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认定遇难者为工伤死亡的诉求,家属的理由是,当日6名教师去到凹河里捡鹅卵石,是学校的安排。原因是上面领导来学校检查时,觉得学校缺少本土元素,期待下次再来检查时,学校能出现一些本土元素。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说法只是遇难者家属单方的说法,两位老师所在的学校和当地主要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都表示,事发后当地警方经过走访调查,发现事实并非死者家人所言,学校根本没有安排教师去捡鹅卵石。所以警方对这个事件调查的结论是:6名教师去到凹河捡鹅卵石的行为,系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
按照当地政府的这个说法,遇难者家属这个要求“将遇难者认定为工亡”的诉求一时恐怕很难达成了。估计有部分网友并不知道,被认定为“工亡”的重要性。遇难者一旦被认定为工亡,遇难家属就会得到一笔不小的抚血金。这对遇难家属其他成员后续的生活,会带来极大的保障和帮助。尤其像此次遇难的李地军和徐倩这样的家庭,更迫切得到这个待遇。
现在双方的说法不一致,说明有一方在撒谎,这并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关于这个问题,目前网上也在做激烈的讨论,但是讨论归讨论,公众的讨论并不能解决问题。这个事件最终能不能妥善的解决,还是要看当地相关能不能及时列入,并仔细认真地调查,并由专业人士给出处理意见。作为公众我们只能坐等官方通报!
这是关于家属要求“认定为工亡”的诉求,另外家属的第二个诉求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个诉求涉及的面比较广,非专业人士很难理清其中的干系,我们也不好多说话。但是在这里,我们也可以试着讨论一些我们懂的,这就是水利站有没有按规定放水的问题。
一、各水电站均要制定开闸放水计划及应急预案。开间放水前,须制定具体详细息公 的放水计划,明确放水开始时间、持续时间、放水流量及过程控制,并对操作人他专 员进行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放水过程控制要求进行,禁止全开全停,放水信息 时要详细 录放水过程。
二、加强协调联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各水电站要开闸放水,须提前三天以书家市 面形式将放水计划通知下游相关乡(镇)和受影响水电站。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通知后要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和村组,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各水电站放水前半天要对下游河道进行一次安全巡查,确保无安全隐患,才可以放水。
四、各乡(镇) 民政府要加大宣传,告知辖区村民,禁止到河道中放牧、捡奇石等活动;告知企业,未经当地政府备案,不得擅自到河道中作业。
现在问题来了,本次事件涉事的引子渡水电站在放水时,有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放水,我们目前尚不清楚。现在唯一掌握到的信息是,引子度水电工作人员面对记者采时表示水电站放水也不是一瞬间就下来的那种,“不像蜂拥而至的洪水,(河道里)水是慢慢溢上来的。
听完这位工作人员的话,不知道大家还有没有什么疑问?反正我第一时间是想问:既然水是慢慢上来的,为什么当时在河里捡鹅卵石的两位老师,却跑都跑不赢?问题出在哪里?
最后作为公众,我当然非常期待遇难者家属的诉求都能得到满足。另外如果李地军在有机会逃生的情况下,还是选择返回去救助徐倩的情况属实,是不是可以考虑追认其为见义勇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