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吴亦凡一审被判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同时还公布了吴亦凡案的细节,也有网友关注:吴亦凡驱逐出境怎么坐牢?吴亦凡驱逐出境后还能回来嘛?相信这也是很多人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大家就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吴亦凡驱逐出境怎么坐牢,吴亦凡驱逐出境后还能回来嘛。
吴亦凡驱逐出境怎么坐牢
多名法律界人士对上观新闻表示,依照“先主刑后附加刑”的执行顺序,吴亦凡需在国内服刑完毕,再被驱逐出境。而法院对吴亦凡作出“附加驱逐出境”的判决,是根据刑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2022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根据吴亦凡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旁听了宣判。
除了强奸罪和聚众淫乱罪,吴亦凡还被判附加驱逐出境。对此,律师丁金坤告诉澎湃新闻,驱逐出境是附加刑,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也就是说,判决生效后,吴亦凡要先在中国监狱服刑。
我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根据1992年发布的《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被判处徒刑的外国人,其主刑执行期满后应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的,应在主刑刑期届满的一个月前,由原羁押监狱的主管部门将该犯的原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本送交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
此外,被人民法院判决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和被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公安机关看守所武警和外事民警共同押送;对主刑执行期满后再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原羁押监狱的管教干警、看守武警和公安机关外事民警共同押送。对上述两类人员押送途中确有必要时,可以使用手铐。对其他被责令出境的外国人,需要押送的,由执行机关派外事民警押送;不需要押送的,可以在离境时派出外事民警,临场监督。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吴亦凡驱逐出境后还能回来嘛
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 10 年内不准入境。
此外,对被强制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
凡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均须列入不准入境者名单。
在执行前,向其宣布不准入境的年限。
同时,对这类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应当由原羁押监狱的管教干警、看守武警和公安机关外事民警共同押送。
押送途中确有必要时,可以使用手铐。
吴亦凡被判有期徒刑13年和驱逐出境,该如何执行?
问题一:有期徒刑+驱逐出境,如何执行?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是主刑,驱逐出境则是专门针对犯罪的外国人所适用的附加刑,二者并行不悖,先在中国执行完有期徒刑,再执行驱逐出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财政部于1992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强制外国人出境的执行办法的规定》中,也有关于如何对外国人执行驱逐出境的具体规定。
若是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和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应在有期徒刑刑期届满的1个月前,由原羁押监狱的主管部门将该犯的原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副本或者复印本送交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然后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执行驱逐出境,并列入不准入境者名单,在执行前向其宣布不准入境年限。
同时,对这类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应当由原羁押监狱的管教干警、看守武警和公安机关外事民警共同押送,押送途中确有必要时,可以使用手铐。
总得来说,若是外国人在华犯罪被附加驱逐出境,出境前该服的刑总是逃不掉的。
问题二:11年6个月+1年10个月,为何是13年?
根据刑法规定,当一个人因犯数罪被法院一并宣判时,应当数罪并罚。但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并不是一律简单相加,而是要分情况判断。
对有期徒刑而言,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在吴亦凡一案中,他因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因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也就是说,对吴亦凡的刑期应当在“11年6个月以上,13年4个月以下”进行酌情确定——最终,吴亦凡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
问题三: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背后还有哪些信息?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原则上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吴亦凡在本案中却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这意味着,吴亦凡所构成的强奸罪还存在加重情节。
@北京朝阳法院 指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
由此可见,吴亦凡的行为属于刑法中“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情况,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幅度内量刑。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刑法规定,因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这足以表明,即便吴亦凡在服刑期间真诚悔罪、表现良好,也失去了假释的机会,无法被附条件提前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