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照顾家人连休37天事假被开除
【男子为照顾家人连休37天事假被开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李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7679.04元。
李兴称,2021年自3月以来,我母亲因精神出现问题住院,父亲身体不好,妻子预产期延后,长子查出肾积水需要做手术,做完手术后间断发烧,诊断为感染,又去医院。女儿出生第二天诊断溶血性黄疸,转院治疗一周多。
2021年4月15日,公司向李兴邮寄限期返岗通知书。李兴未回岗工作。随后,公司向李兴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法院认为,李兴在3名至亲相继患病、妻子分娩、本人收入锐减的情况下,向公司请休事假既是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亦是遵守人伦道德的体现。在应对处理相应事宜上,其本人具有不可替代性,李兴请休事假的事由也是必要合理的。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李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7679.04元。
此案提醒了广大企业,在处理员工请假事宜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家庭需求,给予合理和人性化的安排。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在遇到不公时勇敢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