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负责人就我国东北地区通过周边国家港口开展国际贸易中转业务事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降低我国东北地区大宗货物南运物流成本,从2007年起,我国按国际中转业务,同意该地区货物运至毗邻国家港口中转再运抵我国南方港口入境。国际中转是一项国际通行的海关业务,中方已积累了多年的实践经验。
2007年,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允许我国黑龙江省货物通过包括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在内的多个境外港口开展国际中转业务,相关业务运行良好。
2023年5月,海关总署公告同意吉林省新增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境外中转港口,这是一项相关国家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海关总署将在跟踪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支持该项业务发展。
此前(5月6日),中国海关总署联合三部委批复,同意吉林省进一步扩大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港作为内贸货物中转口岸。
1860年11月14日,海参崴被清政府割让给沙俄,从此改名为符拉迪沃斯托克。
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
沙俄与清政府先后签订《北京条约》、《瑗珲条约》等不平等条约,从中国东北割走约110万平方公里领土,包括库页岛、海参崴、海兰泡、伯力、外兴安岭等众多区域。
原来属于中国内河的黑龙江、乌苏里江,也变成了中俄共管的国际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