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个领域,涉及严惩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对未成年被害人判后帮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受抚养权、探望权,以及以家庭教育令敦促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向家暴说“不”等内容,集中体现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力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强化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帮扶帮教等审判延伸工作,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
——张某某、周某某等拐卖儿童案
基本案情
2005年1月,被告人周某某伙同他人闯入于某某家中,以辣椒水、透明胶等工具控制捆绑于某某,将于某某未满1周岁的儿子强行抱走交由被告人张某某贩卖。此外,张某某还以零食引诱、话术诱骗等方式拐卖其他儿童8名,造成1名儿童父亲自杀身亡、3名儿童下落不明的严重后果。
裁判结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张某某、周某某等以入户暴力抢夺婴儿、欺骗引诱等方式拐卖儿童多人,造成公众极大恐慌,社会危害性极大。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某某、周某某死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年不等;各被告人共同赔偿部分被拐儿童父母物质损失39.5万元。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张某某、周某某死刑。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全国关注的拐卖儿童犯罪重大案件。依法严惩张某某等犯罪分子并支持被拐儿童父母民事赔偿请求,彰显了人民法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绝不手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毫不松懈的鲜明态度。
托管机构从业人员猥亵学生被判终身从业禁止
——赵某某猥亵儿童案